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
六、递补
如有体检不合格、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动或自愿放弃调动资格的情况,依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审核。
八、办理调动手续
实地考察审核合格后,由教师本人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九、组织领导与纪律
县外调入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555609(县人社局)
0736-5824292(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举报电话:0736- 5822219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