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2023年招聘300名教师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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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农村偏远乡镇小学招聘的人员定向分配到宛城区高庙镇、金华镇、瓦店镇所属学校任教。

报考人员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指纹影像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2023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公开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4.记入诚信档案库的情况: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考试过程中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5.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教报名咨询电话:0377-63231917,0377-63777687(宛城区教体局),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377-60665046,0377-66070200(宛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 督 电 话:0377-63227139(宛城区人社局信访室)

南阳市宛城区202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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