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考察中,发现有违纪违法及其他不宜录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确定为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的,经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劳动合同》,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人员考评管理细则》管理。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包干制含福利待遇),前台服务工作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包干制含福利待遇)。
(二)生活待遇:参照政务大厅在编在岗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中餐补贴。
报名咨询电话::0854-4801887(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员及前台工作员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