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开始后,应聘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应聘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三)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递补
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均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各环节均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为强化应聘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77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简章由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470-8105202(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岗位信息表》后政策咨询电话)。
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
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岗位)
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所属事业单位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