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生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
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职业技术学校0663-38790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