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教育紧缺人才11人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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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于面试前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引进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应当提前了解掌握交通信息,合理安排行程,并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成立“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专家组”,对面试环节量化打分。
 
  4.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引才人员,不进入后续引才环节。
 
  5.引进人员面试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引进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引才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考虑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无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加试形式由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
 
  2.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才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由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考察组,采取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服务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引进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列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下列人员不得聘用: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列编聘用手续前,被阿拉善盟内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4.入职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5.引进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专项人才引进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待遇。并在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监督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引进人员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调离服务地,不得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或其他入职考试。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支持辞职、离职等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主管部门有权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纳入人事档案、不予转递人事档案,要求引进人员退回相关人才补贴,并按服务期协议相关违约条款执行。
 
  (八)递补要求
 
  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由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评议小组评议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拟引进人员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审议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薪酬待遇
 
  本次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待遇。同时,可享受《关于加强额济纳旗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相关待遇。具体有:
 
  (1)引进人才签订五年及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由同级人才工作经费给予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急需紧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万元;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特别急需紧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10万元,特别急需紧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2万元。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且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人才安家补贴自批准之日起,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2)引进人才属非本旗户籍且在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期限不超过三年;暂无法提供人才公寓的,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给予租房补贴,标准为: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国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高层次人才补贴金额经“一事一议”研究后确定。租房补贴从批准之日起发放,期限最长为三年。
 
  (3)引进人才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双向选择、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调动程序办理;属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的,由人社部门向旗内相关企业进行推荐。健全人才子女就学协调机制。引进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配额,其子女可在人才工作单位驻地选择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就读,不受学区等条件限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办理人才子女入学(入园)手续,与本旗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设立“额济纳旗教育发展慈善信托”,对引进学科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可享受额济纳旗教育慈善发展信托的相关激励政策。
 
  (5)对新成立的盟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名医工作室”等,根据作用发挥情况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和医疗学科研究、培养培育优秀人才等。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还可给予一定的滚动支持。对新获评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自治区“特级教师”“卓越教师”“领航校长”等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人才奖励。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现有优秀人才,符合条件且初次参加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的,可通过“绿色通道”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综合其工作表现等情况聘用,常设岗位中无相应空缺的可申请特设岗位聘用。引进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引进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引进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专项人才引进者本人承担。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引进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在引才各环节引进人员如有自愿放弃专项人才引进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考生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人才公正的,应当回避。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面试考官、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要求,科学设置岗位专业(学科)、学历等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引才岗位相匹配。
 
  (四)引才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旗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引才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专项人才引进资格的;
 
  2.引进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引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引才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83-6521244、6521261
 
  监督举报电话:0483-12388
额济纳旗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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