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028-86745457(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715782;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
》四川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考核)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