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公示、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递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长者优先。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放弃报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录用人员。
五、用工性质和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唐山市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续订或终止。
(二)执行不低于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
(三)人员上岗后,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住宿。
(四)工作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路南区丹凤路12号)。
六、咨询电话:0315-2806316,15732578868
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