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聘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三次),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县外流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政策咨询:0356-6209168
监督电话:0356-620275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