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市直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20%+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它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4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理论;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23日在林州红旗渠网、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http://m.sdsgwy.com/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2016年8月25日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类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如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视为不合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咨询电话:
林州市财政局:0372—6808876
林州市教体局:0372—6806205
林州市商务局:0372—6117201
林州市广电总台:0372—6289193
林州市人社局:0372--616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