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教师104人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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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报考D21、D22、F5岗位的限全国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免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考生请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30-12:00,下午15:00-17:00)到南雄市教育局(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一楼食堂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2519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面试造成的后果自负。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个人征信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分配

  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

  十二、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南雄市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对应人才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101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雄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南雄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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