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串通代检的行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有效。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调动入职。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干部调动及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金川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金川区。
(二)本选调公告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