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复审、考核
(一)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所需提交考核材料以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规定时间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待遇:聘用人员参照广州市增城区学校无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三)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的,学校可以协助办理入户广州市的手续。
(四)学校可以协助办理教师人事档案保存在广州市南方人才市场的手续。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报到的时间内未报到的。
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合生育才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电 话:020-6270016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