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其他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公告等均在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73-368619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