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