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1.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⑤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组织:由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3.标准: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半年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择岗、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公开择岗,择岗顺序按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择岗: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⑤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八)其他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对于在招聘环节中的考生违纪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被招聘的毕业生于规定时间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推荐到用人单位,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书》,逾期不到幼儿园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工作经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同意,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59911862;监督举报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59911863。
7.相关考试信息和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
|
序号 |
岗位类别 |
学科类别 |
招聘计划 |
户籍地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笔试内容 |
|
1 |
学前教育岗位 |
学前教育 |
80 |
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 |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 |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