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6月10日下午在杭州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65040(王主任)。
监督电话:0580-2261289。
| 序号 | 招聘岗位 | 需求专业 | 需求学历学位 | 招聘计划数 | 备注 | 联系电话 |
| 1 | 内科 | 研究生: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方向)、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 本科: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公告发布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 1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后出生); 2.2022年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要求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0580-2065040 |
| 2 | 放射科 | 研究生: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 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1 | |||
| 3 | 超声科 | 研究生: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 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2 | |||
| 4 | 病理科 | 研究生: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病理、临床病理学 本科:临床医学 |
1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后出生); 2.2022年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要求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研究生报考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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