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入围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审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异动聘用手续。选调对象如(不服从统一调配或)在收到通知后未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要求
1.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凡参加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了解双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及时掌握信息而影响自己选调的,责任自负。
2.选调教师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3.本公告由双峰县第三中学负责解释。
4.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738-6821805。
5.监督举报电话:0738-6827329(县纪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双峰县第三中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