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依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发布。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信息发布网站:
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咨询电话:0635-7132436
监督电话:0635-7121700
附件1 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