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芜湖市弋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弋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试用期均为三个月,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根据弋江区国有企业及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薪酬为转正薪酬的80%。
2、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法院所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弋江区编外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此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芜湖市弋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53-2663233;
芜湖弋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53-4227116;
其他招考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20510。
以上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弋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