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57人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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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门考试机构负责。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照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招聘专业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多于1:3比例的,前3名进入面试。凡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卫健委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期限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宁城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七、咨询电话

2023年4月26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宁城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476-4238168,负责本简章的解释工作;0476-4235305,0476-4231478,负责网报技术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八、报名入口

(一)电脑网址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83,进行注册报名。

(二)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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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2023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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