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内蒙古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471-3335172
内蒙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气象类第二批)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