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人员递补
在综合评审和体检等过程中,如遇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是否按名次顺序进行递补,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进行人员递补。
结果备案
在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及注意事项
驻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特别聘员待遇为25万元人民币/年,薪酬构成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29136;联系人:张小姐。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