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http://www.ahlx.gov.cn/)、郎溪先锋网(http://www.lxxf.gov.cn/)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5天。?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
(八)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人才办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九)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确定被企业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引进人才培育管理
3年培育期内,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企业负责,并享受有关人才政策,接受政企双重管理。培育期内,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联合县人社局等单位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六、待遇保障
1.人才培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受聘非公企业负责,非公企业需根据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引进人才各项劳动权益。
2.人才培育期间,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薪酬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本科生72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年、博士研究生4.8万元/人/年标准发放补贴。
3.县委人才办牵头有关部门,对引进人才创新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强化政治吸纳,条件成熟的优先发展为中共党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担任非公党组织党内职务。定期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协调解决人才学习生活工作等问题。培育期内,引进人才在我县无住房的,可优先保障入住人才公寓,并免收租金。
4.派驻企业培育期满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申请,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也可放弃事业编制,与相关企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5.鼓励和支持引进人才培育期满后继续在企工作。对于主动放弃事业单位引进资格,且与我县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留企补贴。工作满3年(含培育期)并继续在企工作,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郎溪首次购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20万、10万、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且都属于购房补贴对象的,按照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补贴标准实施。享受购房补贴与我县其他奖励补贴政策交叉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不重复享受补贴。
七、有关事宜
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郎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7027509(县委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563)12380-3
0563-701621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2023年度郎溪县“政聘企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中共郎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