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县社工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镇宁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政审环节因放弃或取消聘用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
经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社工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n.gov.cn)上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6222832(镇宁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36226344(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