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此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计划数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只设最低分数线,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具体得分要求见岗位表。
2.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所写教案不纳入评分要求),上课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教材为安徽省高中所用的相关学科教材。
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实际选调岗位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予以确定,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1.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心理测试按规定标准组织实施。
2.考察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在体检(心理测试)、考察阶段因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不进行递补。
(五)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情况,由公开选调市域外优秀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安徽省桐城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省桐城中学负责解释。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选调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将及时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安徽省桐城中学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56-6133257(安徽省桐城中学教务处)
13865166375(周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556-6121869(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桐城中学公开选调市域外优秀
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