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到涞水县人社局221房间,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5.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用人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在此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待遇
经公开招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312--4535077
0312--4527727
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涞水县财政局
涞水县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