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海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和提供真实的报名资料。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者,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时间至少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
(二)合同终止: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工作地点: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海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