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各项考试、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方式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7天的岗前职业培训,其中:培训内容为灭火救援基础知识、消防员基础体能训练、灭火救援基础技能等。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标准以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业务考核标准为准。培训期间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食宿、服装、器材等保障,培训期间无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经公开招聘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三年。受聘人员要服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并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和本人实际工作表现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终止或续签。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消防员实行定额工资。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以工资额为基数,工资额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以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缴费),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发放时自行扣除。工资标准西城站每人2500元/月;其余工作地点每人1500元/月(含需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及其他补助)、高危补助1200元/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用工合同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工作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免费提供消防专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此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咨询电话:0437-6390076。
本公告由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