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编办、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其他就业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教体局人事科)
0377-62287808 17638781188(市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