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可设置基础资格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若拟进入下一环节末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入围体检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体检之前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协议书》。
(二)考察。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甘肃党建甘谷县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甘谷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落实相关的职称认定和住房补贴政策。
(二)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用人单位须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在5年内有辞职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奖补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七、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甘谷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县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并达到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甘谷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甘谷县委组织部、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8-5630077(中共甘谷县委组织部)
0938-5621307(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5621421(甘谷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938-5621027
中共甘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谷县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岗位列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