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意见;3、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访;4、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提供咨询建议;5、在做好指导、宣传、培训和调研总结工作的同时,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与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按照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享受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劳务补贴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不含单位缴交部分);
2、用人单位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二)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工作人员:
每月工资待遇1800-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不含单位缴交部分);
2、用人单位为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报名人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梧州市冬湖路1号,梧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6016212,0774-6016328
联系人:潘元坚、刘詠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