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和体检
1.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因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校党委会议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4.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岗前培训不合格的;7.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 联系人:王老师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