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
(1)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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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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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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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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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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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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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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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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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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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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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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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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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能测试中,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试只测试一次,10米×4往返跑测试最多不超过二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面试人选。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六)资格复审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琼海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对应岗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前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
3.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琼海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
5.4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7.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8.报考诚信承诺书;
9.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交入伍审批表或入(退)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武装部开具的证明。
因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体测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报考者报名审核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等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考生均使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八)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如综合成绩相同,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按以下条件优先确定入围体检人选:①退役士兵;②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③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人员(例如:游泳、攀爬等);⑤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和四级以上因公(工)伤残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九)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当场可出具复检结果的项目,可以现场予以复检。无法当场出具复检结果的,在首次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聘用制人员,非人民警察非事业编制。按《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琼海市公安局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称为见习辅警。试用期期间及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且胜任岗位职责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续签。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四)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为确保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各项规定,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届时以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为准。
(七)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与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辅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保留至本单位下次启动招录工作,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可分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对仍有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职位,可以组织补录,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89635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