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完成志愿填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分站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2),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分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