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人选和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名次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原始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工作由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社区工作者,按岗位需求情况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依法与昌黎镇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照《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对假冒、伪造证件和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并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出现问题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四)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昌黎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2068801(县纪委监委)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