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政审及公示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实行聘用制管理,并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聘用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http://m.sdsgwy.com/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