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坚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面试(试讲)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面试(试讲)等综合考评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综合考评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学院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试用期十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因应聘人员个人的原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不予聘用。
(二)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和永城职业学院现有正式人员同等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约同意服务期达到7年以上的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和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同意服务期达到7年以上的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
2.录入学院员额编制,缴纳社会保险、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工会福利。http://m.sdsgwy.com/
其他
此公告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永城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70-517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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