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开考比例
①A1--A10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②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A1--A10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专业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②C1--C5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③D1--D3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70%,面试占综合成绩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④B1--B14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70%,面试占综合成绩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总分100分。
B1--B14、C1--C5、D1--D3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专业学术报告等各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面试、试讲、专业学术报告考试时间及成绩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731-8222889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24366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