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施秉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2年11月1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局意见);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四)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五)截止2022年11月13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十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审查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施秉县人社局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dnsb.gov.cn/xwzx/)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被我州多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列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才能参加考试。
招聘全过程,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关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dnsb.gov.cn/xwzx/)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国家、省、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http://m.sdsgwy.com/
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施秉县人社局报施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施秉县招聘咨询电话:0855—4229837
施秉县招聘监督电话:0855—4221257
| 附件1 | ||||||||||||||||
| 施秉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 所属县(市) | 主管部门(全称) | 招聘单位 (全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类型 |
招聘岗位简介 | 层级 | 行业 | 是否深度贫困地区乡镇 | 计划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
| 中专 | 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
| 施秉县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 施秉县马溪乡卫生院 | 050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影像工作 | 乡镇 | 卫生 | 是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 | 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限本县户籍(生源) | ||
| 施秉县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 施秉县马溪乡卫生院 | 050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临床工作 | 乡镇 | 卫生 | 是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限本县户籍(生源) | ||
| 施秉县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 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 | 050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中医工作 | 乡镇 | 卫生 | 是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中医学类 | |||
| 施秉县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 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 | 050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检验工作 | 乡镇 | 卫生 | 是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限本县户籍(生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