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异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不予递补考察对象:
(一)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和有关规定的;
(二)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未按规定转移档案等材料的。
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作决定是否聘用。经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员额制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员额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各环节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0859-4213991(册亨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4211123(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6886(册亨县纪委县监委)m.sdsgwy.com
》黔西南州册亨县2022年招聘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员额制医务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