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二)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和《龙港市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三)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四)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生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考生须全力配合。
(五)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62
监督电话: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0577-68580659
本办法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10月30日
浙江温州龙港市2022年提前赴师范院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