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夯实持续稳增长基础。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4500亿元,重点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新开工梅州至平远等15项95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抓好济广、包茂、大广等高速公路广东段和虎门二桥等项目续建,年内新增通车里程6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抓好干线公路“迎国检”项目建设。推进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客专梅州至潮汕段、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等铁路项目和广佛肇、莞惠、穗莞深、广佛江珠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抓好白云机场扩建、湛江机场迁建前期工作等民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和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推进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广汽乘用车扩能、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湛江钢铁、中委炼油、中科炼化、中海油炼化扩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推动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筹建铁路发展基金。
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6大领域消费工程。创新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加快4G推广应用,促进新一轮信息消费。鼓励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电商平台和网上商城,推动传统市场、展会和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模式。扶持发展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抓好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消费。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过千亿的企业。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继续推动各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遴选确定首批省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专利信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规模。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节。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有效稳定物价。抓好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提高煤电油气运调节和供应保障能力。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增创自主创新新优势,努力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高新区、产业园、专业镇设立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机构,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做好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工作。
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实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财政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建设。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落实“两个支撑”要求,扎实推进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发展,实施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抓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办好首届珠江西岸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及其应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及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发展海洋航运。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推动粤东、粤西、粤北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带动大众消费。
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开展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落实加速折旧等措施,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加快珠三角地区“机器换人”步伐。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宽带提速普及,珠三角光纤入户率超过3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加快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推广“三网融合”应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云终端等关键领域产业发展。建设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五)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区域互促共进。务实推进泛珠合作,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筹建闽粤经济合作区。做好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省域城镇体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三个新型都市区建设,开展“2511”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市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发行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以“三规合一”标准为基础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提升建筑创作水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加快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市创建创新型城市,争取设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建设珠三角智慧城市群、森林城市群。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生态安全、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化等一体化重点工作,推进广佛同城化,加快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推动前海、南沙、横琴新区以及其他重大平台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及新区建设。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省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污染转移。坚持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发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面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强化县(市、区)结对帮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湛茂经济圈等区域融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加大省市扶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和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开展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依托小城镇和中心村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民生活服务圈。
(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推进千里海堤加固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休闲、体验观光农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