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打造新一轮对外开放新格局
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扩大东西双向、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形成内陆开放新高地。
打造对外开放大通道。开展长江干流和淮河航道整治,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油气管网和信息通道建设,加快形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强岸线资源开发和港口建设,打造芜马组合港、合肥、蚌埠、安庆等航运枢纽,提升铜陵、池州、淮南等港口功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江海联运、多式联运,形成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港口群。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开辟西向开放新通道。
构筑对外开放大平台。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建设规划编制,推进市场深度融合和体制机制等高对接。加快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进境货物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落实口岸管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开发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升通关一体化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大提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积极承接质量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鼓励跨区域设立产业合作园区,深化与央企、全国知名民企合作。发布投资环境白皮书,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突出产业化的创新,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大创新工程,推进高世代显示器件、量子通信、语音技术、现代医药、民用航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充分运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在汽车、家电等领域实施一批智能制造项目,促进钢铁、煤炭、有色等产业创新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推动同业间产能整合、优胜劣汰,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强质量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园区,大力发展航空、航运服务业,推动临港、临空产业集聚特色化发展。加快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旅游产品开发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健康、养老等产业互动融合。培育壮大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展等产业。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发展。
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健全科研资金配置市场导向机制,激发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体制活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有效运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创新型园区和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发挥人才核心作用,深入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培养引进20个左右国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重要作用,努力构建创新高地。
(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坚持稳粮增收调结构,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持之以恒强农业富农村惠农民。
深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继续开展高产创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深入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抓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54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20万亩。推进粮食收储能力建设,实施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加大对设施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政策支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激励政策,完善基层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农业物联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推进节水、节肥、节药,探索发展多功能大循环农业。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土地合作、股份合作和信用合作,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城市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整合产业链,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产业、要素、利益联结。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形成年加工产值超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40个。
持续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批710个中心村建设,启动第三批674个中心村建设,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道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村庄整治建设同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农民在建设新家园中创造新家业。
(六)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展开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
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城镇规划编制和依法实施,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开展县城关镇、重点镇扩权增能试点,扩大管辖范围,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创造条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对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推进县城道路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和水环境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支撑,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试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科学规划建设新城区,严控城镇建设盲目扩张。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和旧商业中心改造,促进宜居宜业、安居乐业。
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城镇化投融资新机制,探索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市发行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构建土地资源配置新模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