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潘集区招聘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7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学历条件: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通过市级公开招聘未入编的在职幼儿教师,且具有在潘集区教育系统工作满7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幼儿园)职称;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编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潘集区教育局1028室;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里要写明连续任教经历年限及是否是市级公开招聘未入编的在职工作人员;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现场领取《2021年潘集区公开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报名表》并正确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予补领。
(四)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考试仅进行笔试,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潘集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