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资格政审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 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从化区人社局招聘领导小组反映。
聘用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聘用人员按劳动法律法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2年,聘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人员未按要求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离职的,将按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8.4万元/人/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执行,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其它事项
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证件不齐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者,不得进入考场或视为放弃。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出现等额递补,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0-6633 3775;投诉电话:020-8796 6392.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