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见体检公告。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由用人单位填写《阳朔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阳朔县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阳朔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阳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合理安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报考期间全程配戴口罩。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阳朔县2022年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桂林人才网、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股0773-8822095。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8810060。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uo.gov.cn/ http://m.sdsgwy.com/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
阳朔县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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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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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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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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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1张近期小2寸正面 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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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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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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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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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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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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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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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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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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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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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是否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Ο 否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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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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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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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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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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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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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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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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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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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含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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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
考生承诺: 本人对填写、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相关处理。并承诺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五年。一经聘用,与招聘单位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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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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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说明 |
1、岗位类型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 2、个人简历从高中(中专)开始填写,工作简历填写必须连续,有待业情况也必须填写。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人事部门审核,一份由招聘单位留存,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4、本表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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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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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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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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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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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1张近期小2寸正面 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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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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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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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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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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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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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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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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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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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是否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Ο 否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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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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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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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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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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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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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及岗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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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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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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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含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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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
考生承诺: 本人对填写、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相关处理。并承诺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一经聘用,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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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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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说明 |
1、岗位类型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 2、个人简历从高中(中专)开始填写,工作简历填写必须连续,有待业情况也必须填写。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人事部门审核,一份由招聘单位留存,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4、本表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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