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成绩计算
岗位序号1-6岗位的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岗位序号7岗位的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再次集体研究,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提出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如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如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http://m.sdsgwy.com/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771-552155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771-5521560。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 附件1: | ||||||||||||||||||
| 南宁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
| 岗位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用人方式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是否免笔试 | 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是否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 其他条件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1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 办公室行政岗位 | 专业 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文书、行政综合业务 | 1 | 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硕士(专业硕士)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无 | 否 | 无 | 是 | 否 |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人事科(南宁市园湖北路37-1号房产大厦B座9楼911室) | 0771-2813006 |
| 2 | 物业管理技术岗位 | 专业 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物业管理及指导相关业务 | 2 |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无 | 是 | 无 | 是 | 否 | ||||
| 3 | 工程技术岗位 | 专业 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旧城改造相关业务 | 2 | 土木工程专业、岩土工程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无 | 是 | 无 | 是 | 否 | ||||
| 4 | 直管公房管理岗位 | 专业 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直管公房管理业务 | 1 | 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否 | 1.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是 | 否 | ||||
| 5 |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 | 白蚁防治综合管理人员岗位 | 管理 | 实名编制 | 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 1 | 农业工程类,植物生产、保护及草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无 | 否 | 无 | 是 | 否 |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办公室(南宁市园湖北路37-1号房产大厦B座6楼607室) | 0771-5606889 | |
| 6 | 白蚁防治人员岗位 | 专业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白蚁工程防治业务 | 1 | 不限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40周岁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否 | 1.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白蚁防治工作经历. |
是 | 否 | ||||
| 7 |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 办公室 行政岗位 |
专业技术 | 实名编制 | 负责行政综合业务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40周岁 | 初级及以上职称 | 否 | 1.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否 | 否 |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综合科(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办公楼6楼610室) | 0771-58506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