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相等,另加复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http://m.sdsgwy.com/
3.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人事法制科负责解释。电话:0572-6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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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