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对考生档案及其它证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本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人事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准考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及岗位所需其他的证明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
1.面试内容:
(1)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
(2)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所有展示可以自带教具,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2.面试评委:外聘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总分100分=微型课90分+特长展示1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等分室公布。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